市民进: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校园欺凌的提案》(第77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以及学生自身的协同努力和积极参与。近年来,我局将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作为系统安全稳定的重中之重,秉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开展中小学生欺凌行为治理,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部署,压实工作责任。联合市公安局、市法院等部门印发《宝鸡市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方案》等,完善欺凌预防、处理、报告制度,落实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相关人员职责。督促全市各校相应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进,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二是深入摸底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印发《关于开展校园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联合公安机关排查、政法部门反馈、公开投诉电话等方式,排查欺凌线索及风险隐患,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值班巡查制度,对于课间、午休、晚自习等欺凌易发时段和卫生间、宿舍、操场等欺凌易发区域,安排专人进行重点巡查,防范、发现和制止学生欺凌行为。三是深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各学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月”“法治护航·杜绝霸凌”、红领巾法学院等宣传和法律实践活动,广泛宣传动员。举办专题讲座、主题班队会2200余次,将防范校园欺凌宣传教育与法治教育结合起来,邀请法治副校长进校开展各类法律知识讲座660场次,引导学生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强化学生的底线意识和法纪观念。四是规范信息报送,增强政治责任感。落实“首问首遇”负责制,制订完善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学校校长、管理人员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对苗头性欺凌现象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防范、早化解。同时,强化考核,问责力度,将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当做加强学生教育、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建设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从严执纪问责,切实保障好校园安全。五是加强家校共育,凝聚教育合力。建立家校沟通机制。各学校通过定期召开家长会、家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特别是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引导家长加强家庭教育,关注孩子成长,定期开展家长培训活动,邀请心理咨询师等为家长举办专题培训,传授沟通技巧及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长对孩子行为问题的识别和处理能力。同时,各学校及时成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参与学校决策、监督学校工作,共同为学生成长保驾护航。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听取您的意见建议,充分结合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一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各县区、各学校完善工作责任清单,强化对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日常监督,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严肃追责问责。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学校教育质量评估,为学生的安全与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大家校联系,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三是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重点放在中小学校,不定期对学生开展专项调查和清查,严格禁止和查缴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物品。同时推进校园智能化安防系统,完善学校人防、物防、技防设施配备,充分利用保安校园巡查,日常监控监督等手段,及时制止校园欺凌倾向。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保持校园环境整洁,避免“破窗效应”。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管理制度,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推动宝鸡教育高质量发展。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7日
(联系人:王文强,电话:1839189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