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8-26 17:10:00


马新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配备学校可调节课桌椅的提案》(第1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我教育事业。市教育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的同志对您提出的建议认真学习、充分讨论、深入调研,并进一步征求您的意见,把全中小学生课桌椅升级改造工作做实做好。

学校课桌椅作为学校的公共物资财产,是开展教学工作的重要工具之一,一直以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课桌椅的配置与管理工作。目前中小学生课桌椅配备主要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学校公用经费,所采购桌椅均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要求,逐年升级一批课桌椅。在配备中小学课桌凳的工作中,我市各县区教育部门均严格按照《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与技术要求》和其他相关标准,对课桌凳的桌面、凳面长度、宽度,桌、凳的高度,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国家学生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制定采购学生课桌凳的参数,课桌凳误差范围、材料、工艺、漆膜理化性能、力学性能、安全卫生要求等完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近三年全市已更换课桌椅的学校244所,共采购学生课桌74531套,投入资金1882万元,受益学生9万余人,投入较大县区有,眉县城关二中投入资金60万元,更换课桌椅2900套;千阳县中学投入资金29.075万元,更换课桌椅1865套;金台区西街小学投入资金26.2万元,更换课桌椅1600套等。目前,可调节高度课桌椅占比达到80%以上。全市今后几年计划更换课桌椅的学校292所,计划采购学生课桌椅57929套,计划投入资金1796万元,预计受益学生10万余人。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根据您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力度做好中小学生座椅购置及安全环保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中小学桌椅方面文件要求,安排各县区根据青少年儿童各年龄的身高特点,提出课桌椅使用的配置标准及型号参数,为学生调整高度合适的桌椅;二是要求各县区建立中小学桌椅配置工作领导小组,严把桌椅进入校门关,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决不允许进入学校;三是全市中小学要加大对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力度,要求班主任正确使用并能够调试桌椅,更好地让处在生长期不同身高的学生坐到适合自己的桌椅;四是我们积极联系卫生部门,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角度出发,深入研究不同学段学生的课桌椅高度问题,并指导学校有效开展课桌椅采购、配置、调整、检查等工作,逐步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可调节课桌椅全覆盖;五是为避免学生因坐姿、视距原因导致出现脊柱变形、视力下降等现象,要求各县区定期组织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积极倡导中小学生利用课间时间做眼保健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宝鸡市教育局

2025826

(联系人:卢辰科,电话:1829172856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