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晓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心理健康师资队伍建设的提案》(第260号)收悉,感谢您对全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工作、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的关心和关注。现就提案中涉及的事项答复如下:
第一,关于“心理健康教师岗位设置缺失”的问题。根据教育部等十七部门2023年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鼓励优先聘用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专职教师。到2025年,全国95%的学校需实现这一目标。从统计情况看,目前宝鸡市中小学校已全面达标,达到100%。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按照心理健康教师配备比例要求,通过事业单位招录、人才引进、公费师范生、特岗计划等多种途径,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稳定充足、素质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并明确岗位设置标准,制定详细岗位说明,明确心理健康教师工作职责和任职要求,确保心理健康教师充分发挥作用,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关于“心理健康教师职称评审困难”的问题。近年来,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和陕西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我市已在教师职称评审中设立心理健康专业,确保心理健康教师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并根据心理健康学科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评审标准,完善评审程序,确保心理健康教师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和规范性。目前,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高级职称4人、中级32人。
第三,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的问题。培训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必经之路。每年年初,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工作的通知》,设立心理健康教师专项培训,对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的课程、内容、返岗实践都作了明确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抓好训前调研。根据心理健康教师发展需要、学科需求,安排专业人员赴县区、学校蹲点深度调研,摸清教师需求和学校意见,为精准施训打好基础。二是创新培训模式。采取考察学习、现场观摩、主题论坛、混合学习等多种培训模式,持续提升心理健康教师培训质量。三是跟踪质量评估。利用网络进行第三方质量评估,跟踪量化,科学精准分析培训效果,召开项目管理经验分享、研讨交流,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同时,我们将加强对县区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督促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创造条件,加强培训,为心理健康教师专业发展创设良好条件。
宝鸡市教育局
2025年7月25日
(联系人:宝鸡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张少宽,电话:0917—279023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