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家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宝一中改变招生办法的建议》(第186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宝鸡教育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宝鸡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宝鸡一中”)是2003年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改革试点学校,按国有民办机制运行,由市教育局直属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居全市前列,在人民群众心目中享有良好声誉。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厅字〔2021〕15号),要求理顺“公参民”学校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确保义务教育公益属性,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参民”学校治理要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宝鸡一中改制,完全按公办学校运行管理,从2022年9月起执行。为了保障宝鸡一中顺利完成改制任务,市教育局将宝鸡一中2022年、2023年设为过渡期,招生范围为主城区小学毕业生,根据学位供需情况分派,若报名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2024年过渡期满,宝鸡一中招生工作全面纳入属地招生管理,宝鸡一中西关校区由金台区教体局负责,宝鸡一中高新校区由高新区教体局负责,按照中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科学制定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和招生办法,与辖区内其他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您在建议中就宝鸡一中招生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透彻、客观深刻,建议措施十分中肯,但因中省政策限制,目前尚不具备实行条件。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市“优质”初中在全市遍地开花,主城区和县城涌现出了新建路中学、三迪中学、高新中学、崇文中学、凤师附属中学等一大批办学质量高、群众认可的初级中学。下一步,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借鉴您的建议,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更多普及普惠的优质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构建和谐发展的教育生态。
再次感谢您对宝鸡教育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指导我们的工作。
宝鸡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0日
(联系人:市教育局基教科 辛建英,电话:279025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