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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30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6-10-16 10:29:38

淡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心理体检”纳入中小学生年度体检必检项目的提案》(第3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高度关注与深入思考。结合教育部门职能职责,我们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全市所有县区已基本实现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全覆盖,全面开展学生心理筛查工作,积累了一定实践基础。但从整体运行情况看,仍存在筛查与教育干预衔接不紧密、家校认知不同步等问题,与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实际需求还有差距。您提出的将心理体检纳入年度必检项目的建议,精准回应了当前工作的薄弱环节,对完善我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防护体系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我们将在后续工作中充分吸纳落实。

一、当前我市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先后以实施“新时代·新心育”向阳行动和呵护学生心理健康“和风计划”为载体,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地。目前全市中小学已基本实现心理辅导室全覆盖,2026年已面向全市各县区中小学启动阶段性心理健康普测筛查工作,初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动态跟踪台账,医教协同联动干预机制已在部分区县试点运行。

二、针对提案建议的落实举措

1.规范全域普测筛查全流程管理。市教育局将牵头制定全市统一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普测筛查实施细则,按不同学段明确适配的标准化测评工具,统一规范测评操作、数据保密、结果分级预警全环节要求。依托宝鸡教育学院的培训平台资源,定期组织全市专兼职心理教师、骨干班主任、德育工作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提升一线人员的筛查实操与结果解读能力,逐步完善“一生一案”动态更新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落实红橙黄三级预警台账跟踪机制。

2.健全筛查闭环干预工作链条。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打通校园、医院、社区的转介干预渠道,依托市康复医院等专业机构资源,建立稳定的医教协同绿色通道。对筛查中发现的重点关注学生,由学校心理教师对接家长开展一对一访谈,根据实际情况对接专业医疗资源介入干预,后续持续跟进学生返校后的心理状态调整,形成“筛查-识别-干预-回访”的完整工作闭环。

3.强化配套保障支撑。市教育局将积极对接市财政局,推动将心理健康体检相关经费纳入地方教育专项经费保障范围,明确专项拨款标准,保障筛查工具采购、人员培训、后续干预等相关工作落地。同时面向家长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讲,引导家长重视青少年情绪疏导,消除对心理筛查的认知误区,形成家校社协同守护学生身心健康的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后续市教育局将持续跟进各项任务落地,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我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心理防线。

感谢您对我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宝鸡市教育局

2026年9月15日

联系人:宝鸡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胡光明  电话:0917- 2790761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