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公共卫生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局始终坚持健康第一理念,将校园公共卫生作为平安校园、健康学校建设的核心内容,全面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传染病防控、食品与饮水安全、健康教育、健康监测等制度,持续推进医校协同、多病共防、家校联动。对照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将以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能力为方向,系统提升校园公共卫生治理水平,切实守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一)健全责任体系,压实校园公共卫生主体责任
1.强化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完善校(园)公共卫生工作专班,明确校医、保健教师、班主任、后勤等岗位清单,实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将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与平安校园评价,开展常态化督查与专项暗访,推动制度闭环、措施落地。修订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培训与应急演练,提升快速响应与规范处置能力。
(二)完善医校协同,强化专业支撑与联防联控
1.深化与卫健、疾控部门联动,健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处置机制,及时发布健康预警与防控指引。配齐配强健康副校长与校医、保健教师队伍,落实专业培训与持证上岗,规范健康监测、疫情报告、隔离观察等流程。推进学生常见病与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开展近视、肥胖、脊柱侧弯、龋齿等综合干预,建立“筛查—反馈—干预—复查”闭环。
(三)抓实日常防控,筑牢校园健康安全防线
1.严格执行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环境卫生整治等制度,紧盯呼吸道、肠道等重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加强校园食堂、饮用水、厕所、宿舍等重点场所管理,严把食材采购、加工、留样、消毒关,严防食源性疾病与饮水安全风险。规范设置临时观察区,配齐防疫物资,做好物资储备、轮换与管理,保障应急需求。
(四)深化健康教育,提升师生健康素养与自我防护能力
1.将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营养膳食、心理健康、用眼卫生等纳入健康教育课程,保证课时、师资与教材落实。多渠道开展主题宣传,通过班会、讲座、宣传栏、新媒体、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普及健康知识,倡导文明卫生习惯。推动家校社协同,引导家长履行健康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学生健康管理与风险防范。
(五)加强条件保障,夯实校园公共卫生基础
1.按标准推进校医室、保健室建设,完善设备配置与功能布局,满足日常健康服务与应急处置需要。加大经费投入,保障人员、培训、物资、监测、干预等工作需求,持续改善校园卫生条件。开展分层分类培训,提升教育管理者、校医、班主任、后勤人员公共卫生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以办理此次提案为契机,持续对标对表、狠抓落实:一是加快健全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校园公共卫生体系;二是推动医校协同走深走实,强化专业指导与技术支撑;三是聚焦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精准防控、长效管理;四是广泛凝聚家校社合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校园公共卫生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师生获得感、安全感与幸福感。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宝贵建言,恳请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宝鸡市教育局
2026年7月30日
联系人:郑敏,电话:2790256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