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372A/2019-00050 | |
| 发布机构:宝鸡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9-09-05 00:00:00 |
| 名 称: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表彰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宝市教发〔2019〕296号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有关单位: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9〕5号)和《宝鸡市教育局关于评选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宝市教发〔2019〕132号)要求,各县区认真组织开展了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经逐级推荐,我市6所学校被授予“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13名同志被授予“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受到省教育厅通报表彰(见陕教〔2019〕147号)。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授予金台区新福园中学等17个单位“宝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张新昌等38名同志“宝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省市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中小学德育工作领域创造新经验,做出新贡献。各中小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认真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新德育”中小学德育行动,促进全市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宝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宝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宝鸡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