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专题 > 关中文化(宝鸡)生态保护区 > 政策文件 |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各学校:
为深入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青少年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与自豪感,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和审美情趣,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杜力博 联系电话:2790204
宝鸡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5日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实施方案
宝鸡市作为周秦文化的发祥地,拥有极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内涵深厚。青少年是文化传承的关键群体,学校是文化传播的主阵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是落实国家文化战略、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培养青少年的文化认同、审美素养和民族自豪感具有深远意义。为系统性、常态化推进此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通过课程、活动、环境等多路径融合,建立“非遗进校园”长效机制,真正让非遗在校园“活”起来、在学生心中“扎根”。
一、活动主题
非遗进校园 文化共传承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2025年12月(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分期推进)
三、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职业学校、部分幼儿园
四、活动目标
1.认知与情感目标。至2025年底,实现全市90%以上中小学校学生至少知晓3项本市代表性非遗项目;85%的学生能表达出对至少1项非遗项目的兴趣与认同。
2.实践与能力目标。推动不少于50所学校将非遗内容系统性融入校本课程或社团活动;扶持30个以上非遗相关学生社团常态化开展活动。
3.成果与示范目标。评选出20所“非遗传承教育示范校”,收集优秀教学案例、学生作品不少于100件(套),形成《宝鸡市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成果集》。
4.机制与影响力目标。初步建立“市教育局-学校-传承基地”三级联动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非遗教育模式,显著提升社会对非遗传承的关注与参与度。
五、活动内容
1.非遗课程融入。结合美术、音乐、劳动、综合实践等课程,引入剪纸、社火、刺绣、草编、青铜技艺等本土非遗项目。
2.非遗传承人进校园。聘请非遗传承人担任校外辅导员,开展讲座、工作坊、互动体验等活动。
3.非遗社团建设。鼓励学校成立非遗相关学生社团,如剪纸社、社火表演队、刺绣工坊等。
4.非遗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节庆、文化日等开展非遗展示、展演、竞赛、研学等活动。
5.校园非遗环境营造。利用宣传栏、广播站、校园电视台等平台宣传非遗文化,营造浓厚氛围。
六、实施步骤
1.筹备阶段(2024年3-4月)。制定校级实施方案,遴选试点学校,对接非遗资源。
2.启动阶段(2024年5月)。举行启动仪式,开展师资培训,明确活动内容与要求。
3.实施阶段(2024年6月—2025年10月)。各校按计划开展活动,市教育局组织中期调研与指导。
4.总结阶段(2025年11月—12月)。开展成果展示、评选优秀组织单位、示范校和优秀案例,进行总结表彰。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教育局牵头,文旅局、非遗保护中心等单位参与的工作专班。
2.落实经费保障。统筹使用教育文化类项目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支持。
3.强化师资培训。组织非遗专题培训,提升教师非遗教学能力。
4.建立评估机制。将“非遗进校园”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和素质教育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