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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助中心:宝鸡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监管和自查自纠工作监督举报方式

编辑:韩梦青 来源: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10 11:09

为深入推进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监管和自查自纠工作,便于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和反映相关问题,现将宝鸡市教育局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公布如下。

重点整治:

1.资金拨付方面,迟拨、少拨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和拖欠食材供应商或营养餐配送企业货款等问题。

2.资金使用方面,挪用或挤占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学校陪餐人员不交伙食费、教师和学生就餐未分开,账务不分开核算等问题。

3.供餐模式方面,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违规承包、变相承包、闲置不用或挪作他用等问题。

4.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方面,招投标不规范,违规确定食材供应商或营养餐配送企业,未执行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政策,和供应商违规分包、未按合同约定供货或食材价格过高等问题。

5.供餐质量方面,未按享受标准足额供应营养餐或供餐内容单一、营养餐质量不高不营养等情况,以及向学生提供深加工和高风险食品,供餐企业无证经营,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多次处罚却仍然供餐等问题。

6.其他方面,未按规定范围实施营养餐供应情况(实际供应人数小于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上报人数,或应享受营养餐学生未纳入享受范围),违规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公职人员违规在供餐企业兼职取酬,以及就餐环境较差、浪费粮食、健康教育跟不上等问题。

监督举报方式:

为确保不发生遗漏,请在反映问题时,主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并附相关旁证材料。

 电话: 0917-2790946(工作日)

                0917-2790952(双休日)

   邮箱:bjxszzglzx@163.com

欢迎广大师生、家长、供餐企业、社会各界人士及时举报反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存在的问题,提供问题线索。宝鸡市教育局将根据问题线索,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限时核查处理,坚决维护受助学生利益。

文:韩梦青     初审:沈海花     终审:温五一